2005.01.19 公證結婚日

  早上很早就起來打扮,其實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卻是兩家人的意見,前一天特地去買了一套洋裝,婆婆還一直說應該去婚紗公司借婚紗穿去結婚,媽媽則覺得婆婆小題大做,我自己也覺得穿婚紗去法院是很奇怪的事情,所以最後穿了洋裝不過特地花很多時間自己弄了造型跟畫了妝。老公載著公公婆婆來家裡接,其實爸爸媽媽也覺得這些很多餘,要一起去法院公證又不順路,何必多繞過來呢,總之我們就開兩台車前往法院了。

  在法院公証結婚有件讓人很意外的事情,就是結婚的前幾天就要去法院掛號還要抽號碼牌ㄋ,好像再醫院看醫生一樣,我們算是滿早到法院的,之後陸陸續續有滿多新人也都到了,我超級慶幸我媽跟我一樣覺得不用穿婚紗,當天10對新人只有一對有穿了婚紗來,行動超不方便且超突兀的。老公的一些親戚也來觀禮跟拍照,時間到了,我們開始排隊進場,然後我就跟老公在法官宣讀的誓約下結婚了,最後是交換戒指的禮儀我們就算正式成為夫妻了,然後還拿到結婚證書,感覺好像畢業典禮一樣,最後都會有一張證書。

  接著就要跟爸爸媽媽分開了,中午就跟著老公回到公公家,先上香拜拜告祭祖先,還有吃湯圓跟龍眼代表圓圓滿滿早生貴子,接著吃便當休息一下還要回公司上班,到了公司同事都滿意外結婚還跑去上班,感覺應該要請一整天的假。 下班又匆匆的跟著老公回到了三重,先全家人去餐廳聚餐,接著回到了三重公公家,跟老公要一起待在房間裡面,兩個人一起坐在椅子上,椅子上還要放一條老公的西裝褲,然後共吃一碗豬心代表永結同心。

  晚上跟著老公就開著小晡晡回到我們汐止的家,不過習俗還沒完,還要在衣櫃裡頭塞紅包。以上就是小白的公證結婚感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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