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獨生女,可是家裡不富有,所以從來不是千金小姐命。雖然如此,婚前在家也是上得了廳堂,進不了廚房,一來不會主動洗衣拖地,二來不會打掃整理。念國中光煎蛋就會讓鍋子燒起來,心血來潮除夕幫忙掃個廁所,結果因為灰塵就皮膚過敏,所以一直以來我都是想辦法把自己的地盤弄乾淨就好,所以很多同學說過我的手皮膚很好、很嫩。

  高中畢業開始工作,因為在花店上班,寒冷的冬天也要把手泡在冷水裡,可是不認輸的個性讓我硬ㄍㄧㄥ也要做這份工作,工作一年就發現我有富貴手,很嫩的皮膚也離我而去,從中指開始皮膚乾裂開始沒有指紋。換了工作到夏天,感覺手就好了,所以不以為意。接著婚後我做的家事也不多,所以手還是沒有什麼嚴重的感覺,直到去年底,因為買了房子,開始要打掃一整個家,每個星期要拖地,過年前要大掃除,我的富貴手從一根手指頭變成了三根。

  這個過年碰上寒流應該是最嚴重的時候,已經到了擦乳液擦藥都沒效的地步,早上睡醒我洗個臉,就發現手上有像是被人用刀割出來的傷痕,到今天手上已經有四道傷痕,有的整個裂開可以看到裡面的肉,且是不碰水也會流血的地步。這兩天就噴血三四次,去書店要拿書,怎麼知道手指頭一動,傷口居然就裂開,血就這樣流出來,身上還沒有面紙,一隻手不敢亂動的去結帳,我想店員應該覺得很詭異;今天下午跟哈斯本還有包仔要去喝咖啡的路上,在車上包仔亂動,不小心踩到我的手,馬上就又噴血出來><車上面紙也被用完了,我怕血滴到車上手也平放不敢亂動,包仔居然去吹我的手= =血就噴到褲子上,一整個有夠誇張,所以再西雅圖裡面拍下了這張手指頭的照片,要存證跟哈斯本申請照顧包仔受傷理賠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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